在职 山西医科大学
  • 更新日期:2022-07-20 16:06:18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351-4135422 4135433
  •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第二阶段学习安排

凡在我校时间要求范围内参加并通过全国学位英语(或及学科综合)统考,同时修完规定学分的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请于2018年9月3日-9月28日间的工作日到研究生学院学位科(中都校区教学行政楼620室)登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一篇综述(与课题有关)并让导师(自行联系导师)打分签字;3、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截图(成绩查询网址http://202.207.193.50。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或提供结业证;4、学位信息

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指纹、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1号)精神,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的网上注册、现场确认及网上报名缴费工作仍将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凡欲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

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在职学员补修学分的通知

学分补修要求:1.凡学分未修满的在职学员,本学期安排与统招生“同堂同卷学习和考试。2.根据我校关于在职学员课程学习时限的要求,2008级以前的学员(含2008级)不再接受学分补修申请。3.因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课程内容更新,所有选课必须上课方可参加考试。学分补修申请流程:第一步:查看“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第二步:选择相应课程填写“在职学员重修课程补考申请表”第三步: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第四步:按照“课程表”上课。

2017-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在职学员课程学分补修的通知

学分补修要求:1.凡学分未修满的在职学员,本学期安排与统招研究生同堂同卷学习和考试。2.根据我校关于在职学员课程学习时限的要求,2010级以前的学员(含2010级)不再接受学分补修申请。3.因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课程内容更新,所有选课必须上课方可参加考试。4.研究生学院只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学分补修工作,第二学期不安排教学工作,请学员务必在第一学期进行学分补修。5.各门课程上课及考试时间请查阅‘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