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与上海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19号),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具有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思想
根据《上海大学2017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现将入围面试资格线、入围面试名单予以公布:综合评价批次上海大学专业组1(45)入围面试资格线:540综合评价批次上海大学专业组2(999)入围面试资格线:538点击查看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在报名系统http://bm..cn)进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截止至6月2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