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基本原则通过学校层面把关淘汰和招生指标动态调整,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以
选拔工作的组织与领导选拔工作由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筹)负责推荐,研招办负责考核录取,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成立以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硕博连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并及时公布。招生专业在本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成立以专业为单位以学术带头人为组长的硕博连读考核小组,该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