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考试,全称“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2018年是陕西全面推进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第4年。日前,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陕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进行了明确。一起来看: 模式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1、招生院校: 除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外,其他省内院校均实行综合评价招生。 2、招生时间: 综合评价录取新生在高考前进行。 3、招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7,在陕招生代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