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 扬州大学
  • 更新日期:2022-09-20 19:07:23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86-514-87971858
  • 学校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2019年扬州大学关于享受硕士初试加分政策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参加“

2018年扬州大学关于享受硕士初试加分政策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