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 更新日期:2022-07-23 03:28:19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龙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肥西路3号

2021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成立于2003年6月,是由安徽大学申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12年,获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8年,通过了安徽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规范发展情况评估。2019年8月,安徽大学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订转设合作协议,拟将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转设为由合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目前,正在转设审批过程中。学院坚持社会

2021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计划及近两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系部总招生计划数2021计划来源2020年各专业录取线(文/理)2019年各专业录取线(文/理)安徽江苏浙江新疆120203会计学管理四管理系80文50/理30安徽:518/471安徽:524/455120204财务管理管理四管理系80文40/理3010安徽:517/469浙江:553安徽:524/452浙江:549120601物流管理管理四管理系80文50/理30安徽:523/451120202市场营销管理四管

2021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8号(史河路校区)合肥市瑶海区泗州路40号(泗州路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分数优先。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学校认可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政

2018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计划及近两年专业录取线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总招生计划数2018计划来源2017年各专业2016年各专业安徽江苏浙江新疆录取线(文/理)录取线(文/理)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工学四100理:100安徽:438安徽:466080703通信工程工学四100理:95理:5安徽:437新疆:324安徽:465新疆:351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四100理:955安徽:438浙江:519安徽:466浙江:467080903网络工程工学四90理:80理:10

2020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计划及18-19年专业录取线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总招生计划数2020计划来源2018年各专业2019年各专业安徽江苏浙江新疆录取线(文/理)录取线(文/理)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工学四80理:80安徽:458安徽:452080703通信工程工学四80理:75理:5安徽:457新疆:317安徽:451新疆:311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四80理:7010安徽:459浙江:544安徽:452浙江:553120203会计学管理四80文60/理20安徽:51

2020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218号(过渡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分数优先。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学校认可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但高不超过20分。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

2020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过渡校区,目前学院转设工作正在进行,待校区明确后另行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名称学制学科门类计划数招生专业范围软件工程2年工学90相同或相近专业金融学2年经济学80相同或相近专业新闻学2年文学80相同或相近专业财务管理2年管理学80相同或相近专业会计学2年管理学90相同或相近专业物流管理2年管理学80相同或相近专业注:退役士兵不限制报考专业,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

2020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参考书目

各位考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扩大普通专升本规模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我校普通专升本拟招生专业及参考书目公布如下,欢迎考生报考安徽大学江淮学院。1、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学科门类计划数金融学2经济学80新闻学2文学80软件工程2工学90财务管理2管理学80会计学2管理学90物流管理2管理学802、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序号招生专业公共

2019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安徽大学主办,纳入第二批本科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学院充分发挥安徽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民营机制的办学活力,坚持以“夯实基础、注重能力、突显应用、培养情操”为培养目标,逐步把学院建设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综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现有本科专业31个,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继承和发扬安徽大学优良办学传统,牢固树立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办学理念,在教学中营造基础扎实、特色鲜

2019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计划及近两年专业录取线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总招生计划数2019计划来源2017年各专业2018年各专业安徽江苏浙江新疆录取线(文/理)录取线(文/理)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工学四100理:100安徽:438安徽:458080703通信工程工学四100理:955安徽:437新疆:324安徽:457新疆:317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四100理:955安徽:438浙江:519安徽:459浙江:544080903网络工程工学四100理:9010安徽:

2019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路校区)合肥市泗州路40号(泗州路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分数优先。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学校认可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但高

2018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计划及16-17年专业录取线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总招生计划数2018计划来源2017年各专业2016年各专业安徽江苏浙江新疆录取线(文/理)录取线(文/理)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工学四100理:100安徽:438安徽:466080703通信工程工学四100理:95理:5安徽:437新疆:324安徽:465新疆:351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四100理:955安徽:438浙江:519安徽:466浙江:467080903网络工程工学四90理:80理:10

2018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路校区)合肥市泗州路40号(泗州路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分数优先。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5.执行教育部颁

2018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安徽大学主办,纳入第二批本科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学院充分发挥安徽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民营机制的办学活力,坚持以“夯实基础、注重能力、突显应用、培养情操”为培养目标,逐步把学院建设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综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坐落于国家四大科教基地之一的合肥,拥有史河路、泗州路两个校区,现有本科专业31个,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继承和发扬安徽大学优良办学传统,牢固树立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

2017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计划及近两年专业录取线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及近两年专业录取线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总招生计划数2016计划来源2016年各专业2015年各专业安徽省海南省江苏省浙江省新疆录取线(文/理)录取线(文/理)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工学类四90理:90    安徽:466安徽:506江苏:285080703通信工程工学类四90理:85   理:5安徽:465新疆:351安徽:504江苏:286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类四90理:85  理:

2017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安徽大学主办,纳入第二批本科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学院充分发挥安徽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民营机制的办学活力,坚持以“夯实基础、注重能力、突显应用、培养情操”为培养目标,逐步把学院建设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综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现有本科专业31个,在校生6000余人。学院继承和发扬安徽大学优良办学传统,牢固树立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办学理念,在教学中营造基础扎实、特色鲜

2017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分数优先。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2016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计划及历年分数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及近两年专业录取线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总招生计划数2016计划来源2014年各专业2015年各专业安徽省海南省江苏省浙江省新疆录取线(文/理)录取线(文/理)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工学类四90理:90    安徽:431江苏:289安徽:506江苏:285080703通信工程工学类四90理:85   理:5安徽:431江苏:286安徽:504江苏:286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类四90理:

2016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安徽大学主办,纳入第三批本科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学院充分发挥安徽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民营机制的办学活力,坚持以“夯实基础、注重能力、突显应用、培养情操”为培养目标,逐步把学院建设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综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现有本科专业31个,在校生近8000人。学院继承和发扬安徽大学优良办学传统,牢固树立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办学

2016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5.执行教育部颁

2015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2015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安徽大学主办,纳入第三批本科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发挥安徽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民营机制的办学活力,坚持“夯实基础、科学管理、确保优质教育”的指导方针,逐步把学院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现有本科专业31个,在校生近8000人。学院继承和发扬安徽大学优良办学传统,牢固树立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办学理念,在教学中营造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治学

2015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计划及近两年专业录取线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总招生计划数2015计划来源 2013年各专业2014年各专业安徽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新疆录取线(文/理)录取线(文/理)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工学类四100理:90 理:10  安徽:420江苏:295安徽:431江苏:289080703通信工程工学类四110理:90 理:10 理:10安徽:420江苏:296安徽:431江苏:286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类四100理:90  理:10 安徽:420

2014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2013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肥西路3号(龙河校区)录取规则及要求: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