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化工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2006年,学校成为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办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学院专业名称本科所授学位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学环境工程工学能源化学工程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学功能材料工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工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工程工学生物技术理学制药工程工学理学院应用化学理学*材料化学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工学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学安全工程工学*工业设计(艺术类)文学产品设计(艺术类)艺术学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