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的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精神,为做好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申请条件及报名方式1.申请条件在台湾地区参加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成绩达到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或成绩达到前标级的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
注意事项:1.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初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密切留意。之前请勿电话咨询,谢谢理解。2.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通知单,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如果调剂时需要加盖红章的成绩单,请本人或委托他人下载成绩单,于2月22日后到我校研招办(主楼A212)办理。不提供成绩排名。3.考试成绩已经过严格评阅,多次核分,如果考生仍对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拟复核的考生须于2月22日至23日向报考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现场填写“2016年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