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2012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东北林业大学,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第三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建、教育部和黑龙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东北林业大学,法定住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第三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