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 天津东方职业培训学校
  • 更新日期:2022-10-08 11:47:31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2-83577500
  • 学校地址:www.baiodu.com

2016年天津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天津班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天津班招生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申请人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