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根据《大连工业大学关于“推免生”本硕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大工大校发[2016]35号)文件精神,三个试点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和“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及相关学院制定遴选办法、组织学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成绩测算和学科组织专家考核,确定取得本硕贯通培养专项计划“推免生”资格人选,在各试点学科所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学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9月14日校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