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生考核细则组织保障成立以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任副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院硕博连读选拔方案的实施细则和录取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终解释权。报名条件1、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18级三年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2、入学时已经申请硕博连读,并已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各学部、学院(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研究生院现启动2017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报名条件1、我校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2、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入学时已经申请硕博连读,并已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执行的硕士研究生,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2)经过二个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中所要求的资格考核条件。3、申请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