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划定,各类别控制线如下:音乐类专业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245分;专科225分。2.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270分;专科255分。本科、专科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分。3.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285分;专科270分。4.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70分,专科250分。
为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报名(一)报名资格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考试办法按川办发[2012]77号文执行。(二)文考报名文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