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广东药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的安排和要求,现将医药化工学院2019年制药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组织与管理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医药化工学院组织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同时配备1名工作秘书。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具
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管理,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广东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东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管理与要求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制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协调组织全校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