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要求及河北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2017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开展,将在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等项原则的指导
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报到(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1.报到地点:第三办公楼前(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校本部)2.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日程。提交材料:(A4纸打印)(一)基本材料1.思想政治鉴定。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并盖章(依照档案所在单位鉴定格式而定)。2.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3.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二)除上述三项外,1.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