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2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2019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本次春季学期进行补充招生,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现将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相关要求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春季学期博士招生有关通知,经考生报名、导师考核、院系综合考核(复试)、学校专家组审核等环节,2018年春季学期招生选拔共141名硕博连读考生和73名申请考核考生拟获得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15名考生拟获得2018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资格;20名考生拟获得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含秋季学期已拟录取研究生1名);5名考生拟获得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联合培养项目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予以公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