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三批次录取院校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现予公布:理工类为309分,文史类为322分。高职(专科)院校的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划定公布。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一批院校:理科为486分,文科为481分; 本科二批院校:理科为369分,文科为401分; 本科体育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21分,文科为240分;本科体育院校术科(全省统考)为78分;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二批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34分,文科为242分。 其他录取批次(含本科艺术院校全省统考专业课)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分别于批次录取前划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