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结合我校办学特色,经教育部批准,2018年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工作,建立由“高考成绩、高校自主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的综合评价体系,进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广东省综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结合我校办学特色,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工作,建立由“高考成绩、高校自主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的综合评价体系,进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广东省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