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较强表演能力、语言交流与沟通能力,能从事音乐表演的应用型人才。(二)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声乐、钢琴、舞蹈、中国民族乐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艺术指导等。(三)就业方向:音乐教师、幼儿园教师、钢琴老师、音乐创作人等。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艺术审美品位、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相结合的实用性音乐舞蹈人才和各级各类学校音乐与舞蹈专业教师。主要课程:音乐基础理论、中外音乐史、中外舞蹈史、民族舞、东方舞、舞蹈作品排练、舞蹈编导艺术等。就业方向:可在地方文艺团体、电视台、企业等单位从事音乐舞蹈教学、表演、编排、主持等文艺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