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切实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组织工作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2.接收推免生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本年度有招生任务的相关导师及教师组成接收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
鲁迅美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