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的前身是建于1995年的艺术系,2011年组建成立音乐与舞蹈学院。在24年发展历程中,学院一直肩负培养音乐教学和舞台表演专业人才的职责,秉持“厚德博艺、和而不同”的院训精神,办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3个专业,教职工59人,外聘教师7人,在校本科生1019人,教学总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教学资产近1000万元。音乐学专业2007年被教育部列为课程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十一五”期间被评为校级重点专
按照黑龙江省录取工作时间安排,我校已完成黑龙江省艺术一批B段(音乐类)录取工作,黑龙江省艺术一批B段(音乐类)计划131人,实际录取131人。音乐类文化课与专业课过省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专业清”的原则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专业类别计划数录取数专业课成绩高分低分音乐表演(器乐)艺术1515147132音乐表演(声乐)艺术1010143133音乐学(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