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学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拥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奉化校区位于宁波奉化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学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拥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溪口校区位于宁波奉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