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高校。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条件优越。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10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招生对象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2.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是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单位之一,又是教育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具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师资力量雄厚,培养经验丰富,条件优越。2014年我校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开展招收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