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