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9月18日起启动对2016级新生(含2016级专升本学生)的困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新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准备在2016-2017学年提出困难认定申请的2016级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需要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1.家庭拥有小汽车、装修豪华的住房; 2.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 3
自2017年9月17日起启动对2017级新生(含2017级专升本学生)的困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新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准备在2017-2018学年提出困难认定申请的2017级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需要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 (2)购买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的,有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