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研究生新生入校初步审查、复查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新生质量,提高我校研究生的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新生报到初步审查,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一)以应届本科生身份录取为我校硕士新生,在报到日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的;(二)推荐免试录取的硕士新生,在报到日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的;(三)以应届硕士生身份录取为我校博士新生,在报到日不能提供硕士毕业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测试成绩与结果已在报名系统http://bm..cn/公布,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我校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的规定,以高考成绩、校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按6:3: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了综合评价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录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