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58号)《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5]37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计划数学制中西医临床医学255康复治疗学454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今年春季招生的两个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均有一定限制,如考生患有色弱、色盲;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者,均不能报考我校。为此,我校《2015年春季招生章程》要求考生面试前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方便广大考生,我校经与曙光医院东院体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