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和诚信品质,掌握会计、管理、经济、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实践能力和沟通技巧,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胜任会计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会计人才。学位课程:会计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法概论、中级财务会计上、中级财务会计下、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会计。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鉴证服务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鉴证和咨询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会计人才。学位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上)、中级财务会计(下)、管理学、成本会计、经济法概论、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