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第二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4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等文件精神,2013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实行自主招生。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3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