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为规范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