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性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颁发高等教育专科
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高〔2014〕2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性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颁发高等教育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