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稳推进全市招生考试工作,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根据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对成都市(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简阳市,下同)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初中毕业生,下同)工作作如下规定。 招生计划 (一)计划的确定 1.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区(市)县教育局应根据本区(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从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深化中考中招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特制定德阳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该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考生报名(一)报考条件1、德阳市辖区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2、考生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3、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4、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