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及其它生源省(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东省公办综合性艺术高等学院”院校代码:137072013年高职高专招生简章学院简介: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等院校,是广东文化大省建设九大工程之一,面向全省和部分外省招生。学院是一所有着光荣历史传统和深厚文化积淀,专门培养技能型文艺类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叶剑英元帅于1950年3月创办的“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并由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