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音乐舞蹈类专业科目(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专业方向(美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考试性质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类专业统考要求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内容,全面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