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办学类型:高等学校(具有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资格)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429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办学类型:高等学校(具有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资格)学校性质:公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路)429号。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