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一)江苏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1.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2.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二)江苏省外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当地省份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1、学院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录取文理科学生。2、我院对注册入学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作特殊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3、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录取工作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定进行。(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享受注册入学待遇)4、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5、对申请注册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江苏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内录取。6、凡前一轮注册未能成功的考生,可在第二轮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