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更新日期:2022-10-31 20:11:14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74-87226433
  • 学校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2022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线上考试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使用须知1,考前准备注意事项(1)本考试通过小艺帮APP进行。考试前请确保小艺帮APP为最新版本。相关操作说明详见“小艺帮APP考生操作手册”与“小艺帮助手APP考生操作手册”。(2)采用双机位考试模式:主机位请下载“小艺帮APP”,辅机位请下载“小艺帮助手APP”。仅可使用手机完成考试,须使用android系统7.0及以上、鸿蒙系统2.0及以上或ios系统10.0以上的近两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机(例

2022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招生综合评价测试细则

一、综合评价内容及方式学前教育(师范)专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内容为:仪表仪态、口头表达、思维品质、书写展示、特长展示,总分为100分。评价方式为线上面试。二、测试时间安排2022年4月5日与4月9日模拟测试,4月10日正式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测试项目及要求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包含以下3个测试项目。测试项目评价内容具体要求备注评分标准1回答问题仪表仪态(20分)口头回答指定的问题。分析

2022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

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欢迎参加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为使测试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事项:一、防疫要求1、测试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自行加强体温和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就诊。2、测试当天,考生须接受健康码核验并检测体温。到校测试期间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或其

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 招生报名流程说明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8:00--2021年4月9日16:00】一、报名考生首先在手机微信里关注智慧宁师公众号,然后在E办服务里面注册申请账号和密码。来访目的:填写“三位一体报名”。账号注册成功会收到智慧宁师的通知(账号和密码)。收到账号和密码后,点击招生网上的“三位一体”报名入口登录或复制网址:https://nseb./index.html#/login.lo

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录取顺利结束

根据浙江省2021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结合《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要求,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共录取学前教育专业45人。现将录取结果进行公布。一、查询方法考生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查询录取结果为准。二、成绩折算方法综合成绩换算公式:综合成绩=“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2014〕3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我省是全国两个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制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年9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