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本科1、美术与设计类385分2、戏剧影视表演类 320分3、播音与主持类 375分4、舞蹈类 260分5、编导类 430分 高职(专科)1、美术与设计类 170分2、戏剧影视表演类 170分3、播音与主持类 170分4、舞蹈类 150分5、编导类 170分
信息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对普通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总体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考生,更有利于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选拔新生,同时也是省教育考试院践行群众路线,办人民满意高考的重要举措,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2014年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试行按专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