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教育部公布了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明确了2017年高考录取加分及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
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加分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办法,原《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优惠照顾信息验证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0〕13号)、《关于我省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