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和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1、遵守宪法和法律。2、年龄介于13周岁和25周岁之间(199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文化部和原国家教委规定的幼功类专业(戏曲、音乐、舞蹈、杂技等艺术门类中的表演、演奏类专业),可招收13周岁以下的初中在校生、小学生(含小学在校生和小学毕业生,下同)。3、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体育专业基本素质者。4、五年制高职只招收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
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为做好我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招生计划及管理(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计划经省级教育、计划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不分到市州。凡未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和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不得招生。(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外办学点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一)文考成绩照顾加分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加1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2)获得县(市、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现将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本科 1.美术类380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320分 ②音乐舞蹈类300分 ③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245分 3.影视戏剧表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