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教试院[2015]5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方案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5年,我院将试点提前招生。为了切实做好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教试院[2015]5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提前招生,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