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5-05-08 13:27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 0571-86739200
  • 学校地址:浙江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源街118号

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图)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

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第三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

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人才,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考生与学校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二)基本原则坚持自

2020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图)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020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

2020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第三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

2020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有助于学校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学校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

2019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教职成〔2019〕143号)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高职扩招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

2019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分院专业名称招生计划计划分项普高生源中职生源(单独考试招生)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南四川贵州山西新疆河南甘肃河北宁夏青海提前招生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金融管理学院金融管理430295222222442222451133222322664442111150  农村金融15050

2019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

2019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2019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第三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

2019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有助于学校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学校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二)基本原则坚持自主与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

2018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

2018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29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第三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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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表系别专业名称总计计划分项普高生源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南四川重庆陕西河南甘肃自主招生中职生源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省统考金融系金融管理与实务3309090333232322222222233222222324545(计划数570名)国际金融90353533332222农村合作金融15025251

2016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项目专业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

2016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34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第二章

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表系别专业名称总计计划分项普高生源中职生源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南四川贵州重庆陕西河南甘肃河北提前招生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金融系金融管理与实务4051191193322222222223311223222223333224060555

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项目专业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可获

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完成双方联

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教试院[2015]5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

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方案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方案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5年,我院将试点提前招生。为了切实做好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教试院[2015]5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提前招生,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

201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定稿)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表系别专业名称总计计划分项普高生源中职生源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南四川重庆陕西河南甘肃河北自主招生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金融系金融管理与实务370105105332222222222331133222233334060620农村合作金融1503020

201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

2013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

2013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方案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3年,我院将继续在部分专业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

201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

2013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可获得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