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报送了本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现予公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2月28日查询
浙教试院[2014]59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浙高招委[2014]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志愿设置文理科各批、艺术类第二批和第三批、体育类及高职单考单招均设平行志愿,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类第一批及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