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制订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复试办法如下: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工作职责:1、学院依据学校制定的本年度港澳台复试基本要求(参考分数线)及《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港澳台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2、严格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成立港澳台硕士生复试小组。3、严格按照复试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4、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制订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复试办法如下: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工作职责:1、学院依据学校制定的本年度复试基本要求(参考分数线)及《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2、严格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我校在职和校外导师,组长一人,组员四人及四人以上。3、组织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