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文件精神,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提高办学质量,我校拟对2022年学费制定如下调整方案:
1.学费标准单位:元
2、住宿费标准: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继续执行4人间2000元/生·学年,6人间1500元/生·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原则,对新入学的学生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校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附:2019年、2020年学校学费、住宿费收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