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两年费用共计18000元/人;报名费800元/人;学习费用请于报名时一次性交清,中途退学概不退费。
2.通过同等学历全国统考后,申请硕士学位按我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需补缴相关费用(硕士论文导师指导费、办证 工本费等8000元),补缴费用若有调整,根据当年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财务处等有关规定执行。答辩费不在补缴费用范围内,由学生单独支付,参照学术型硕士论文答辩标准执行。
学费汇款请标注“公管院同等学历:姓名”。
七、【收费标准】
高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两年学费28000元,报名费800元(含书本费),汇款请标注“公管院公管学员姓名”,开课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注:学员六年内通过全国统考并被录取后,可按当年的学费标准补缴差额,进修课程成绩六年有效)
七、【收费标准】
高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两年学费28000元,报名费800元(含书本费),汇款请标注“公管院公管学员姓名”,开课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注:学员六年内通过全国统考并被录取后,可按当年的学费标准补缴差额,进修课程成绩六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