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技术学校学生操行考核实施办法

日期:2011-05-27 10:08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同时也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先进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和“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以及班主任津贴的评定提供依据,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操行考核工作由学工处长、团委书记、各系部主任牵头组织,由团委会、学生会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分为班集体整体考核和学生个人考核两类。两类考核均实行月考核与学期总评相结合,班级整体考核、学生个人总结与教师评议相结合。

第二条班级整体考核是各系部结合学校学工处、团委会、学生会的意见,根据当月各班实际人数,以 100 分为基础分,将总分划到班级,再根据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文明水平、社会公德、作风纪律、学习态度、劳动和内务卫生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评分(扣分标准见第 七 条)。

第三条各系部对班级考核整体考核一般不负责落实到人,系部主任必须在每周三前将上周的考核结果(扣分情况)通知到班级,并上报到学工处,记录公布。否则考核结果自动失效。

班级整体考核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10 0 × n( 班级人数 ) -本班学生 当月扣分总和

班级整体月考核得分( A )=———————————————————

n( 班级人数 )

第四条学生个人考核由班级考核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考核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组成,班长具体负责。考核范围与班级整体考核相同。

学生月考核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班级整体考核得分( A )

学生考核得分( )=——————————— - 该生当月扣分总和

95%

 

各班学生月考核结果必须于下月 5 号前经班级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由班长上报系部学工主任备案。

第五条学生操行考核分为以下几个等级:优( 90 分以上)、良( 80-89 分)、中( 70-79 分)、合格( 60-69 分)、不合格( 60 分以下)。

第六条班级整体考核及学生个人考核扣分标准为:

1、 夜不归宿或未经批准把异性带进宿舍,每人每次扣 10 分;

2、 迟到或早退,每人每次扣 5 分;

3、 旷课,每人每节扣 10 分;

4、 考试舞弊,每人每次扣 20 分;

5、 打架斗殴,每人每次扣 20 分;

6、 晚自习吵杂声大,每班每次扣 20 分;

7、 在教室打扑克,每人每次扣 10 分;

8、 赌博,每人每次扣 20 分;

9、 酗酒,每人每次扣 20 分;

10 、抽烟,每人每次扣 10 分;

11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每人每次扣 20 分;

12 、翻墙头,每人每次扣 20 分;

13 、不接受教育,顶撞教职工,每人每次扣 20 分

14 、乱扔废弃物,每人每次扣 10 分;

15 、盗窃或损坏公私财物,每人每次扣 20 分;

16 、升旗仪式、广播体操随意讲话、动作散漫或缺席,每人每次扣 5 分;

17 、浪费水、电资源,每班或每人每次扣 10 分

18 、值日生工作不到位、打扫卫生不及时,每人每次扣 10 分

19 、班级教室或寝室脏、乱、差,每班每次扣 20 分;

20 、不配合班级、学校的考评,每人每次扣 20 分。

第七条操行等第不合格者,取消其干部任职、入党及各类评优资格。毕业前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就业,缓发或不发毕业证书。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工处。

二 0 一 一年三月二日

附: 班级操行考核表.doc

学生考核表 (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