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结合本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一定职业潜质的学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务、安保、后勤、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牵头部门:教务处
2、录取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政策落实、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相关工作。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
3、技术保障组: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开发、调试及报名信息确认等网络技术支持。牵头部门:图书网络信息中心
4、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牵头部门:监察审计处
5、安全保卫组:负责考生在我院参加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现场秩序等工作。牵头部门:安全保卫处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拟定护理、医学影像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3G移动方向)、营销与策划、食品加工技术等5个专业共500个计划。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
五、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待教育厅批文下达后另行通知。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3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学院网站,点击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http://www.***.cn/)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对口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专业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四)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及初审合格后,考生本人还须在规定时间到我院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2、为方便考生报考,除学院校本部外,学院在豫东和豫南设分考场。
3、报名考务费60元。
七、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200分。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对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证书的考生,可加20到50分;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也给予相应加分。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院根据录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5月上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河南省2013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3年高考。
(二)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