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做好2013年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本着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组织命题和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监督等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招生对象
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和与招生专业相对应的中职类考生。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 | 收费标准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180人 | 3600元/年 |
2 | 园林技术 | 3年 | 80人 | 3600元/年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180人 | 3600元/年 |
4 | 应用英语 | 3年 | 80人 | 3300元/年 |
5 | 文秘 | 3年 | 80人 | 3300元/年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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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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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
1、考生请于4月8日到4月22日登陆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n),通过“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专业同一科类的专业志愿。
(三)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学院依据考生报名信息,与河南省招生办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在学院网站(http://www.***.cn)公示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于4月26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五、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27日8:30--11:00。
2、职业技能考核,总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考试时间为4月27日14:00—16:00。
六、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总和,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院网站(http://www.***.cn)公示录取学生名单。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3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3年高考。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考生录取后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纸介质档案到校报到。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规定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2、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东路4336号
邮编:461000
网址:http://www.***.cn
E-mail:zsc2276888@***
咨询电话:0374—227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