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出国留学招生简章

日期:2013-10-14 07:42

日语培训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家庭能提供15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语言表达能力强,活泼开朗,适应能力强,有志留学日本的学生(赴日留学前年龄须满18岁)。

二、学习及留学安排:

1.在本校日语培训班学习相关基础科目和日语。

2.任课教师:由本校专职日语教师和外聘日籍教师共同任教。

3.培训时间:所招高一新生经过两年左右培训(高二、高三新生经过一年左右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后,办理考试、签证等出国各项手续。

4.留学时间:每年1月、4月、7月或10月。

三、保障措施:

与学生签订规范合同,如果不能出国,只收取适当的培训费用。

  询: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培训处

联系电话:0511—86538403